关于开展心脏起搏类和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类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认的通知-集中采购项目
- 2026-06-05
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心脏起搏类和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类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认的通知-集中采购项目
采购标的物: 心脏起搏类和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类产品
项目地区:山西
关于开展心脏起搏类和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类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协议采购量确认的通知
晋药招〔 2026 〕 86 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心脏起搏类和周围血管介入微导管类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的工作要求和省医疗保障局的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心脏起搏类和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类产品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范围
已报送采购需求数据的医疗机构。
二、 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规则
(一)心脏起搏类
1. 常规起搏类
各医疗机构在浙江省牵头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网址: /tps-local/login ) 中 确定各中选企业的协议采购量,结果汇总后在系统内发布。分两步确定每一家医疗机构每一家中选企业的协议采购量。
第一步: 竞价单元内按中选规则及中选排名,梯度分配协议采购量,如 出现非整数 则向上取整至个位,详见表 1 。
表 1. 常规起搏类中选企业协议采购量确定表
中选规则
中选排名
分配协议采购量占医疗机构需求量比例
中选产品待分配量占医疗机构需求量比例
按规则一中选
1
85%
——
2
80%
——
3
75%
5%
4
70%
10%
5
65%
15%
6
60%
20%
≥ 7
55%
25%
排名末位
50%
30%
按规则二中选
——
50%
30%
按规则三中选
——
30%
50%
按规则四中选
——
50%
30%
第二步: 同品种医疗机构报量但未中选企业年度需求量的 80% (如 出现非整数 则向上取整至个位)、 医疗机构报量但企业未申报产品年度需求量的 80% (如出现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至个位) 以及中选企业的待分配量( 如出现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至个位 )共同组成剩余量,由医疗机构按规则选择分配给中选企业。
剩余量分配: ( 1 ) 由 医疗机构在 同品种 内除拟中选“规则一”排名末位且未进行再次报价或再次报价不符合拟中选“规则四”及拟中选“规则三”中选外的所有中选企业中自主选择分配;( 2 ) 医疗 机构常规起搏类主机总需求量未超过 10 台的, 可不按上述方式分量,即医院需求量的 80% (如出现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至个位数) 作为协议采购量,由医 疗机构在同品种所有中选企业中自主选择 。
各企业各品种总需求量排名前 95% 且联盟范围内医疗机构总需求量不低于 10 台的产品未申报供应价格或供应价格申报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则的,则该产品总需求量的 80% 划为待分配量供其他中选企业选择,该中选企业仍可参与除该产品待分配量以外的其余剩余量分配。
2. 无导线起搏类
按照医疗机构与各中选企业该类别年度总需求量的 60% (如出现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至个位数) 形成协议采购量,剩余量不进行分配。
若仅有一家企业中选,则按照医疗机构该类别年度总需求量的 60% (如出现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至个位数) 形成协议采购量。
3. 电极导线类
各医疗机构按需采购,不分量。
(二) 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
第一步:竞价单元内按中选排名顺序,梯度分配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如 遇非整数, 则向上取整至个位),详见表 2 。
表 2. 协议采购量梯度部分分配比例
中选规则
中选排名
分配协议采购量占
医疗机构需求量比例
中选产品待分配量占
医疗机构需求量比例
是否参与剩余量分配
规则一
1
90%
0%
可参与剩余量分配
2
80%
0%
3
70%
10%
4
60%
20%
5
55%
25%
6
50%
30%
7
45%
35%
≥ 8
40%
40%
规则二
——
50%
30%
规则三
≤ 1.3 倍锚点价
40%
40%
≤ 1.5 倍锚点价
40%
40%
不参与剩余量分配
规则四
——
30%
50%
各竞价单元按“拟中选规则二”增补中选的企业,其协议采购量梯度部分占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比例为 50% ;各竞价单元按“拟中选规则三”增补中选的企业,其协议采购量梯度部分占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比例为 40% ,各竞价单元按“拟中选规则四”增补中选的企业,其协议采购量梯度部分占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比例为 30% 。
第二步: 医疗机构报量但未中选产品采购需求量的 80% (如 遇非整数 ,则向上取整至个位)以及中选产品的待分配量(如 遇非整数 ,则向下取整至个位)共同组成剩余量。
剩余量分配: 剩余量可由医疗机构从同品种中选产品中自主选择。 按照“拟中选规则三中不高于锚点价的 1.5 倍”或“拟中选规则四”中选的企业,均不参与剩余量的分配。
三、确定流程
(一)确认方式
本次工作依托系统开展, 各市医疗保障局和医疗机构使用原系统报量账号密码登录。如忘记账号和密码, 可向各市医疗保障局申请重置密码 。 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
(二)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确认
请各相关医疗机构登录系统进入“ 协议采购量管理 ”栏目,对本单位相关类别医用耗材协议采购量进行确认。完成确认后,各医疗机构需导出并打印汇总表(系统内自动生成),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后,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 17 时前在系统中上传扫描版文件。
(三)医保部门数据审核
各市医疗保障局登录系统进入“ 协议采购量管理 ”栏目,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数据进行审核。
四、系统开放时间
2026 年 6 月 5 日 9 时— 6 月 10 日 17 时。
五、工作要求
请 各市医疗保障局 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期做好确认工作,各相关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本次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按要求对协议采购量进行确认,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6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