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首钢长钢兰炭竞价采购中标公告
- 2026-10-31
项目名称: 首钢长钢兰炭竞价采购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 XJCG01261000207
招标公司: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山西 长治
询价单号:XJCG01261000207
采购方式:公开
报名截止时间:2026-10-31T09:50:00.000+08:00
报价截至时间:2026-10-31T10:00:00.000+08: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R0000149 兰炭 提质煤;规格型号: 1000.0 吨 2026-11-07T00:00:00.000+08:00
* 交货地址:山西长治市潞州区
* 商务条款:1.报价为含税承兑到厂价,含水15%,税率为13%,一票结算。 2.付款方式:出卖人按买受人财务要求办理挂账手续后,由买受人根据其付款计划、付款政策,以银行(电子)承兑、京票、商业(电子)承兑或贴息现汇的方式分期分批支付,任何情况下货款支付均不计利息。 3.要求报出最低接受价,按时按量发运完毕。 4.运输方式:出卖人负责汽车运输并加盖篷布,运费由出卖人承担,货交买受人料场。进入厂区车辆必须为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 5.数量:1000吨(合同期内供货数量±5%); 6.交货期:2026年11月1日至2026年11月7日。
* 技术条款:1.技术指标:执行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兰炭一单一议采购标准Ad≤12.00%,Vd≤12.00%,St.d≤0.60%,高位发热量≥29.00MJ/kg,Mt≤15.0%,粒度:0-10㎜比例≥80%。 2、扣罚标准: (1)干基灰分超标扣罚:当12.00%<干基灰分≤12.50%时,扣罚合同单价的5%;当12.50%<干基灰分≤13.50%时,扣罚合同单价的8%;当13.50%<干基灰分≤14.00%时,扣罚合同单价的10%;如干基灰分超过14.00%以上的退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无法办理退货时,当14.00%<干基灰分≤15.00%时,扣罚合同单价的15%;当15.00%<干基灰分≤16.00%时,扣罚合同单价的30%;干基灰分超过16.00%以上的扣罚合同单价的50%。 (2)硫分超标扣罚:当0.600%<硫分≤0.700%时,以0.600%为基数,每超标准0.05个百分点扣合同单价的5%;当0.700%<硫分≤0.80%时,以0.600%为基数,每超标准0.05个百分点扣罚合同单价的8%;如硫分超过0.80%以上的,以0.600%为基数,每超0.05个百分点扣罚合同单价的10%。(以上均以0.05个百分点为一个等级,) (3)干基挥发分超标扣罚:当12.00%<干基挥发分≤13.00%时,扣罚合同单价的2%。当13.00%<干基挥发分≤14.00%时,扣罚合同单价的4%。如干基挥发分超过14.00%时,以12.00%为基数,每超1%,扣罚合同单价的4%。(不足1%按1%计算) (4)干基高位发热量超标扣罚:干基高位发热量29.00MJ/kg作为扣罚基数,当28MJ/kg≤Qgr.d<29MJ/kg时,以29MJ/kg为基准,每降低0.01MJ/kg按照单位热值价格的1.1倍扣罚。当27MJ/kg≤Qgr.d<28MJ/kg时,以29MJ/kg为基准,每降低0.01MJ/kg按照单位热值价格的1.6倍扣罚。当25MJ/kg≤Qgr.d<27MJ/kg时,以29MJ/kg为基准,每降低0.01MJ/kg按照单位热值价格的2.2倍扣罚。当Qgr.d<25MJ/kg时,按照退货处理,如因买受人原因无法退货,则在上述因买受人原因所执行扣罚的基础上再降价20元/吨予以接收。每0.01MJ/kg扣罚幅度参照单位热值价格(单位热值价格=合同单价/29MJ/kg/100)。 (5)全水大于15.00%时,超出部分折扣吨数。 (6)粒度扣罚:粒度>10mm比例>20%,超标部分折扣吨数。 3.针对目测能够明显分辨的杂质、水分,按以下方式进行扣罚: (1)杂物扣罚要求:含有杂质比例≤5%时,按杂质200%扣重;>5%时,执行拒收。 (2)滴水、流水、明水的扣罚要求,目测存在滴、明、流水时,按以下要求进行扣罚: a.滴水:车厢外部有水珠下滴,不论一处还是多处有此现象,每车扣0.2吨。 b.流水:车厢外部水流成线,只要有一处即视为流水,每车扣0.6吨。 c.明水:货物顶部有积水或呈泥浆状现象,每车扣2吨;对不愿接受扣重的车辆可作退货处理或控水处理,控水达标后需再次计量,重新进行判定(控水时间应在8小时以上,车厢表面不得有翻动现象,如有翻动按明水判定)。 d.雨季特殊天气含水现象,可按明水→流水→滴水→无滴水标准,降一档处理。 e.冬季对含冻块和冰凌现象的扣罚。发现长度超过300mm以上冻块达到10块以上现象(车厢底部和边缘因气温低,自然形成冻片除外),或车厢外部有冰凌(不论一处还是多处)现象,参照滴水扣罚;发现一处冻块长度超过1000mm以上现象,或车厢外部有一处超过150mm冰凌柱现象,参照流水扣罚;货物顶部或卸车过程中有一处长度超过300mm以上的冰凌块或3块以上100mm-300mm的冰凌块现象,参照明水扣罚。
* 报名要求:
* 备注: 供应商在成交后供应货物过程中,如发现质量异常或生产单位使用不顺的情况,随时由采购方通知供应商停供。 竞价方案最终解释权在采购部门,除数量和交货期有变动外,后续竞价遵照此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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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商名称: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