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 2025-04-08
项目名称: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招标公司: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标的物: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地区:山西 太原
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要求,太原市农业农村局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内容及费用
(一)代理内容:太原市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开展《太原农业农村志》编撰印刷项目招标代理任务,为委托方提供采购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咨询和采购招标代理工作。
(二)代理费用:招标代理相关费用由采购项目的中标人承担并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三)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二、资格要求
(一)参加的投标机构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进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
(二)参加本次评审的投标机构与本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评审。
(三)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公告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需提供下述材料
(一)单位或机构简介;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近三年(2022年4月至今)招标代理业绩(须含政府采购业绩,业绩以中标公告截图或委托代理协议为准),并提供采购业绩清单;
(五)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六)承诺函:承诺内容包括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声明、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等相关内容。
(七)报价函,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报价。
(八)其他证明工作能力及条件的相关资料。
上述材料需每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3份),密封递交。
五、资料递交
(一)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2025年4月8日9:00至2025年4月10日17:00期间以邮寄或者现场递交的方式进行报名。地址为太原市农业农村局614室(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69号,邮编:030000)。通过邮寄递交方式报名的,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资料。
(二)递交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同时在封面上注明比选申请人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申报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我单位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递交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者逾期递交的,一律不予接收。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地 址: 太原市新建路69号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