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激光销毁装置租赁服务需求公示(2025-JLZLJE-F4001)(第1包)
- 2025-04-24
项目名称: 便携式激光销毁装置租赁服务需求公示(2025-JLZLJE-F4001)(第1包)
项目编号: 2025-JLZLJE-F4001
采购标的物: 便携式激光销毁装置租赁服务
项目地区:山西 长治
便携式激光销毁装置租赁服务( 2025-JLZLJE-F4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便携式激光销毁装置租赁服务询价公告
二、项目编号: 2025-JLZLJE-F4001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湖北省孝感市
(二)服务方式:按照规定时间,销毁作业人员携带激光销毁装置到达指定地点,按操作规程 销毁 甲方指定的目标,同时最后销毁保障所用的 TNT和雷管等。
(三)预算金额: 7万元
(四)服务要求: 1.携带激光销毁装置等配套设备,无需甲方任何配套设备、设施及保障,作业过程中人员和设备安全,乙方自行承担;2.由乙方具有销毁作业资质人员进行激光排除;3.完成后出具相关报告和视频资料,遵守相关规定;4.因乙方操作等原因造成的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自行承担。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从事相关专业的资质、激光销毁作业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函(原件,格式按照附件要求)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按照附件要求)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按照附件要求,如法定代表人报价,则不需要提供)
4.报价人作业人员相关行业资质、激光销毁作业资质(复印件、盖鲜章)
5.承诺书(原件,格式按照附件要求)
6.非外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按照附件要求)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原件,加盖鲜章)
8.报价一览表(原件,不与报价文件装订,单独提交)
六、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4月24日-4月30日08:00至18:00(北京时间)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2025年5月1日-5月6日12:00止(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山西省长治市 。
报价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邮费自付)
八、评审时间: 2025年5月6日15:00(北京时间)开始组织评审。
九、中标方式: 采取最低价成交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 )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吴先生、李先生
地 址: 山西省长治市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