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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政策解读

  • 2025-04-24

项目名称: 泽州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政策解读

采购标的物: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

项目地区:山西 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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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意义

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聚焦全县小麦、玉米、复播大豆等作物生产关键和薄弱环节开展托管服务。通过政策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集中连片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小农户。

(二) 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

(三)坚持服务粮食等重要农产品。

(四)坚持市场主导。

三、试点内容

(一)目标任务

聚焦春玉米播种、防治、收割;复播大豆收割;犁地;小麦旋播生产环节,开展托管服务。完成试点任务面积(按托管系数计算)1万亩以上。

(二)补助对象

接受泽州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后续项目服务的家庭承包经营农户及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实施主体为自己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不享受财政补助,两家以上实施主体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

(三)补助标准

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服务对象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安排的补助面积不低于服务总面积的60%;服务对象为其他农业经营主体的,补助标准不超过家庭承包经营农户补贴标准的80%,且单个经营主体享受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鼓励有条件的服务组织可提供产前农资供应和产后运输、烘干、储存、销售等服务。

(四)补助方式

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作业环节实施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兑付补助资金。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按照服务合同和实际作业量进行补助。

(五)项目实施时间

2025年4月-2026年3月。

四、服务组织要求

1. 具备法人资格,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优先支持安装机械专业监测传感器的服务组织;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5.具备农业生产托管的信息收集、管理能力;

6.服务范围集中连片,整村推进;

7.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按时完成作业任务,确保作业质量;

8.机构制度健全,财务账目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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