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服临汾分公司2025年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中选人公示
- 2025-05-14
项目名称: 山西通服临汾分公司2025年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中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山西通服临汾分公司
中标公司: 山西婷翔商贸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食堂食材供应商
项目地区:山西 临汾
山西通服临汾分公司 2025 年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中选人公示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序号
中选人
1
山西婷翔商贸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5 年 5 月 14 日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共 3 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 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 1 )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 2 )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 3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 4 )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 5 )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
( 6 )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 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比选人 / 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 1 )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 2 )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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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lilei23.zgtj@chinaccs.cn
比选代理公司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25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