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沁水荣生岩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文水县罚没股权)
- 2025-05-28
项目名称: 山西沁水荣生岩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文水县罚没股权)
项目编号: T32025SX1000007
招标公司: 文水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山西 吕梁
挂牌日期:2025-05-12 00:00:00.0
项目编号 T32025SX1000007
项目名称 山西沁水荣生岩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文水县罚没股权)
转让方名称 文水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文水县海威钢铁等涉案企业资产处置配合工作领导组
转让比例 100%
挂牌价格 100.12991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 20工作日
挂牌日期 2025-05-12 00:00:00.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1提示提醒等内容:无 2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无 3其他披露内容:一、根据洪州评报字2024第081号评估报告显示:1、根据山西中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山西沁水荣生岩矿业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情况》载明,李增虎于2012年2月21日支付2000万元从田秀龙处购买荣生岩公司,委托张定普持股90%、柳锡东持股5%、李学文持股5%,股权实际均属李增虎所有。2、2019年4月,山西省公安厅“308”专案组因文水海威钢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增虎父子涉嫌黑势力犯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抓捕、并对公司进行了司法查封。因山西沁水荣生岩矿业有限公司属李增虎家族实际控制企业,所以山西沁水荣生岩矿业有限公司也在被查封公司内。相关财务资料被查封。截止评估基准日文水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3、山西沁水荣生岩矿业有限公司所有财务资料均被308专案组查封,所以此次评估范围的资产以资产管理单位申报为准。二、另需特别注意:1、标的企业的股权为隐名持有,最终受让方需自行承担股权登记变更等一切风险。2、标的企业存在债务、欠税等情况,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风险。3、标的企业存在不确定的债务风险,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4、标的企业采矿证过期,需要资源整合,存在违法开采,存在环境修复需要,存在行政、刑事处罚的可能,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5、本次挂牌的股权,以现状拍卖,最终受让方需承担一切预见及未预见的风险,转让方及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三、意向受让方可查看附件“资产评估报告”了解详情。资产以实际现状进行移交,受让方提出有异议的,成交价不作调整。四、受让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五、竞价会时间:公示期满后,按照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通知的时间为准。六、保证金及交易价款的交纳:意向受让方需登录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平台个人中心,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交易市场概不负责。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2.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交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签署成交确认文件并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交纳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同时,转让方有权不予办理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手续:(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2)在竞价活动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产权交易服务费的;(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产权受让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全面了解产权交易标的,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及产权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不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同意转让方在扣除转受让双方应向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交纳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5、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仅就转让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所有。
其他披露事项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