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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典型案例”的通知

  • 2025-06-13

项目名称: 关于征集“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典型案例”的通知

项目地区: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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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省律师服务乡村振兴法律服务水平,总结交流律师农业、农村法律服务经验,助力乡村振兴,现面向全省律师征集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与范围

1.征集对象:全省律师、律师事务所。

2.征集范围:诉讼典型案例包括民事、行政、刑事、仲裁四大类。非诉典型案例包括乡村休闲旅游、乡村康养、乡村文化建设、乡村治理、乡村特色产业、现代农业、特色小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土地整治、土地复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闲置宅基地与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易地安置、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农业社会化服务,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农村基层治理、多元化解涉农涉地法律纠纷等。

本次征集的典型案例,时间范围以2021年1月1日后为原则。如案例特别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且所涉裁判法律法规至今未有变化,时间可以适当放宽至2019年1月1日后。?

本次征集的典型案例,须为律师自己办理完毕的诉讼或非诉讼典型案例,要求体现乡村振兴法律业务主题。

二、典型案例报送要求

1.报送案例应当包括题目、案情简介、律师工作、案例亮点、乡村振兴意义等几方面的内容。案例题目为准确凝练案例核心要义和亮点的归纳总结。案例文稿应当主旨清晰,层次分明,字数以2000字左右为宜。

2.案件应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对乡村振兴法律服务或农业农村法律业务具有借鉴意义。

3.简明扼要归纳案情,客观表述案件处理结果,案例亮点分析深入、亮点突出、说理充分、行文规范,能够为律师行业提供办理乡村振兴法律业务有益的经验和借鉴。

4.报送案例文稿应注意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隐私,并且不存在著作权争议。报送即视为同意山西省律师协会对文稿公开发表或出版,并保证山西省律师协会公开发表、出版案例文稿不侵犯他人著作权,否则责任自负。

5.诉讼、仲裁案例需附PDF版裁判文书。行政处罚等案例需附PDF版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处理结果等材料。非诉业务典型案例无须附处理结果等材料。

6.案例文稿向社会公开不存在障碍。若有需要,作者可以隐去当事人名称等基本身份信息。

三、格式要求

1.案例文稿为Word电子文档,页面设置为A4(21cm×29.7cm),行距为26磅。

2.“标题”为2号宋体加粗;“作者姓名及单位”为3号楷体。正文为3号仿宋,正文中的一、二、三级标题均须加黑。一级标题不加序号。正文首行缩进2字符。如正文中需要列明序号,分级使用“(一)”“1.”“(1)”等。

3.作者简介放置在案例文稿首页脚注。请注明作者联系方式。

四、征集时间、方式

1.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

2.征集方式:

各市律协、省直各律所统一组织和报送。

各市律协、省直各律所于2025年10月10日前将所征集的案例电子版报送至省律协业务部。

(1)邮件名称:“乡村振兴案例+姓名+律所+案例标题”;

(2)邮件内容:报送人姓名、律所、联系方式、案例标题;

(3)邮件附件:案例以word文档的形式作为邮件附件,附件标题为案例完整标题,诉讼、仲裁等案例须附PDF版的裁判文书或行政机关的相关文书等。

五、评选与表彰

1.省律师协会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本次征集的典型案例进行匿名评选,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并在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交流总结会上进行颁奖。不符合报送实质要求的案例不纳入评选范围。

2.省律协将对评选出的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典型案例,汇编成册,进行发布或出版发行。

3.省律协将从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中筛选出适合推广的典型案例,向省委、省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全国律协报送,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姚艳梅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邮 箱:593251597@qq.com

附件: 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典型案例申报格式(模板)

山西省律师协会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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