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集团太原煤气化新亚公司材料2025年下半年文印用品物资BPA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2025-07-24
项目名称: 晋能控股集团太原煤气化新亚公司材料2025年下半年文印用品物资BPA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RA25071600818
招标公司: 山西新亚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山西 太原
询价单号:RA25071600818
采购方式:公开
报名截止时间:2025-07-27T23:21:00.000+08:00
报价截至时间:2025-07-29T23:21:00.000+08: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硒鼓 NPG-88黑色 50.0 支 2025-08-29T00:00:00.000+08:00 第一次采购
文件盒 55mm 40.0 个 2025-08-29T00:00:00.000+08:00 第一次采购
文件盒 35mm 20.0 个 2025-08-29T00:00:00.000+08:00 第一次采购
硒鼓 NPG-88彩色 5.0 支 2025-08-29T00:00:00.000+08:00 第一次采购
电池 5# 10.0 盒 2025-08-29T00:00:00.000+08:00 第一次采购
电池 7# 10.0 盒 2025-08-29T00:00:00.000+08:00 第一次采购
A4纸 A4 70g 4000页/箱 160.0 箱 2025-08-29T00:00:00.000+08:00 第一次采购
硒鼓 惠普MFPM128FN 5.0 个 2025-08-29T00:00:00.000+08:00 第一次采购
文书档案盒 A4 50.0 个 2025-08-29T00:00:00.000+08:00 第一次采购
人事档案盒 A4 50.0 个 2025-08-29T00:00:00.000+08:00 第一次采购
* 交货地址:山西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华夏广场7层
* 商务条款:第一条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执行。第二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出卖人按本合同要求,对产品质量问题负全责,自产品验收合格使用正常之日起质保1年,质保期内存在质量问题的,质保期自出卖人更换后重新计算。质保期届满后对仍在合理使用周期内的产品,因制造、材料等内在质量问题造成买受人损失的,买受人仍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第三条 1.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符合国家包装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由出卖人提供,不计费,不回收。 2.包装完整性:包装应无破损、泄漏等现象,确保产品安全。3.标签清晰:包装上应清晰标注产品名称、质量等级、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的代号等信息。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买受人实际验收数量计算。第五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转移。第六条 交货方式、地点和费用负担:本合同为年度采购合同,按通知分批次供货,接到送货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送货上门到指定地点。出卖人送货上门到指定地点,要求包装完好,如有质量问题(破损等),一律退货,报价含税、运费、卸货、安装及上楼费其它一切费用的包到价。随货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卸车、安装、上楼等费用由供货方自理。第七条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由双方自交货之日起按本合同要求在交货地点进行检验,出卖人须提供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及买受人要求的其他证件等资料。验收如发生争议,由买受人指定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合格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不合格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未提交上述资料的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拒收标的物,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第八条 付款时间、方式:分批次供货,货物验收合格后定期完成挂账手续,买受人于18个月内支付完出卖人的合同价款。出卖人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买受人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付款。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支付。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第九条 税费承担:国家调整税率时,出卖人以不含税价格为基础,按照国家调整后的税率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总价随之调整。出卖人违反有关税务规定或开具发票不规范、不及时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由出卖人承担。第十条 中选方式:整包中选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若出卖人不能按时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0.5‰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出卖人支付该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并不能免除出卖人按照合同履行交货义务。2.出卖人延迟交货15日的,致使买受人未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按本条第一款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3.在合同履行期间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负责免费及时更换,出卖人拒不进行更换或者经更换无法达到买受人使用目的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返还货款并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4.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转让债权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5.出卖人违约的,买受人有权从与出卖人发生的任何一笔应付账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或赔偿金。第十二条 1.异议处理:出现质量、数量异议,由采购方电话通知供货方,如2日内供货方对其未有答复,则视为按采购方意见处理。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出卖人壹份,买受人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招投标文件、采购及响应文件、技术协议、供货清单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无 。第十五条 、二级公司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二级公司供销分公司监督电话:查看完整信息,邮箱:tymqhgxfgs@163.com,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第十六条 合同签订主体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亚公司
* 技术条款: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执行。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出卖人按本合同要求,对产品质量问题负全责,自产品验收合格。使用正常之日起质保1年,质保期内存在质量问题的,质保期自出卖人更换后重新计算。质保期届满后对仍在合理使用周期内的产品,因制造、材料等内在质量问题造成买受人损失的,买受人仍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1.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符合国家包装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由出卖人提供,不计费,不回收。2.包装完整性:包装应无破损、泄漏等现象,确保产品安全。3.标签清晰:包装上应清晰标注产品名称、质量等级、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的代号等信息。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买受人实际验收数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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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商名称: 山西新亚能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