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尧都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的询价公告
- 2025-07-28
项目名称: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尧都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的询价公告
招标公司: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项目地区:山西 临汾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现就尧都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进行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尧都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含税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待测目标系统、服务要求、服务成果。
1.待测目标系统:尧都区电子政务外网(定级为三级)
2.服务要求:
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等相关文件及标准要求,针对目标系统开展符合性测评,衡量目标系统的安全保护管理措施和技术防护措施是否符合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是否具备了相应的安全保护能力,找出问题,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推进安全防护体系不断完善。
3.服务成果:
目标系统通过或经整改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要求,出具符合国家等保2.0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且公安机关认可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报告》(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必须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项目实施人员须具有测评师资格。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近3年内,独立承担3个以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具有到项目实地开展测评服务能力。
五、需报送的材料:
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请于2025年8月1日18:00前,将加盖公章的材料以密封报价文件方式邮寄至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政府大院1号楼1层政府信息中心办公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各响应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一次性报价后不可更改报价。
七、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
1.联系人:高女士,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2.材料邮寄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政府大院1号楼1层政府信息中心。
八、其他事项
1.成交通知发出后,10个自然日内签订合同,服务地点为尧都区。
2.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中按报价择优选定。
3.本次采购公告和成交结果通过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附件: 尧都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询价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