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平顺县关于遴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的公告
- 2025-10-28
项目名称: 平顺县关于遴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的公告
招标公司: 平顺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采购标的物: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
项目地区:山西 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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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查看完整信息 成文日期 : 2023-12-29
发文机关 : 平顺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 : 2023-12-29
发文字号 : 主题词 :
平顺县关于遴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的公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 《 山西省 农业农村厅办公 室 关于 印发 2023年度 农业生产托管 服务 试点 工作指导意见 的通知》(晋农办发〔 20 23 〕 18 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在我县 11个乡镇组织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规范、择优遴选服务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实施内容
1、 项目试点作物与区域:项目补助作物为 玉米、薯类、中药材、经济林等; 项目实施地点为全县 11个乡镇中适宜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行政村,允许跨乡镇服务,实施面积5.07万亩。
2、实施时间:202 4 年 1 月至 2 02 4 年 12 月 。
3 、补助标准: 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 40% ,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 130 元 , 已享受当年相同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二、支持对象
具备 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 、 农业企业 、 农机大户 等农业 社会化服务 组织。 优先支持安装机械专业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 选定的服务 主体 应具备以下条件:
( 1)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
(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它能力。 年服务面积在 1000亩以上。
( 3 )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与其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 4 )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
三、申请方式
由符合以上条件的服务主体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资料,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报名截止日期 2024年1月7日。相关资料请到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或所在地乡镇领取。
联 系 人:葛 妍 查看完整信息
平顺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