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遥县朱坑乡等两乡镇朱坑村等两村补充耕地项目清查,勘测,设计预算公开询价的公告
- 2026-01-28
项目名称: 关于平遥县朱坑乡等两乡镇朱坑村等两村补充耕地项目清查,勘测,设计预算公开询价的公告
项目地区:山西 晋中
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将部分园地纳入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3〕261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将部分低效园地纳入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晋自然资函〔2024〕737号)、《山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精神,我局拟开展平遥县朱坑乡等两乡镇朱坑村等两村补充耕地项目,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开展该项工作需要的费用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平遥县朱坑乡等两乡镇朱坑村等两村补充耕地项目。
二、项目内容
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将部分园地纳入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3〕261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将部分低效园地纳入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晋自然资函〔2024〕737号)、《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TD/T1037-201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号等文件和技术规程(规范)。为拓展补充耕地渠道,审慎稳妥地推动低效园地开展补充耕地项目,有效减轻全县耕地占补平衡的压力,满足平遥县重点项目用地的需求,增加县级财政非税收入,增强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经过研究决定,把平遥县低效园地列入土地整治范围,形成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在充分运用鼓励低效园地整治项目的优惠政策前提下,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决定对平遥县朱坑乡等两乡镇朱坑村等两村中的低效园地实施综合整治。
内容包括土地清查、项目勘测、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完成约定服务内容。
三、报价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根据询价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近三年(2022年-2025年)至少完成1个政府采购土地整治项目类似业绩;
2、最高限价:55279元,在信誉度相同条件下按照最低询价者竞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规划类、测绘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四、报价需提交资料
1、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函原件;
2、报价函(后附格式);
3、提供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
4、测绘乙级资质及城乡规划乙级资质复印件;
5、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5年)至少完成1个政府采购土地整治项目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
8、以上材料均须加盖鲜章,扫描成PDF文件压缩打包。
五、报价方式
本次询价采取网络报价方式,请有报价意向的技术服务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8日18:00前,将报价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加盖鲜章,扫描成PDF文件压缩打包发送到邮箱:pystxfg@163.com。注:在1月29日8点到12点将密码发至pystxfg@163.com。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六、其他事项
(一)报价应包含为完成该项工作所必需的所有费用,含资料打印费、评审费、会议费、生活费、差旅费、税费及其他不可预见等费用。
(二)本次报价不作为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我局将根据实际报价情况综合考虑,作为我局编制该项目预算控制价的参考。具体以公开采购发布的为准。
附件:
关于平遥县朱坑乡等两乡镇朱坑村等两村 补充耕地项目报价的函.docx
平遥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3日